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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 | 等级 | 鉴定对象 | 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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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烹调师 |
四级(中级工) |
从事厨师工作,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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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高*级工)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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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式面点师 |
四级(中级工) |
从事烘焙工作,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三级(高*级工)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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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面点师 |
四级(中级工) |
从事中式面点相关工作,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三级(高*级工)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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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三级 |
从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求持证上岗或有志于从事此类工作者均可报名( 基本文化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3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具有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
公共营养师 |
三级 |
基本文化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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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健康管理师 | 三级 |
基本文化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 17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